在東莞商標注冊之后如何避開商標使用風險
來源:東莞市焦點知識產權服務有限公司 發布日期:2021-07-14 瀏覽:
東莞商標注冊成功后并不是高枕無憂,萬事大吉的。企業拿到商標注冊之后,還是會碰到商標被撤銷的風險的。所以企業在使用商標時應當小心使用,不當使用會使商標被商標局撤銷。東莞市神州眾達專利商標事務所專業從事商標專利、專利申請、商標注冊、版權登記、查詢代理機構等業務辦理。
(一)、注冊商標應嚴格按照《商標注冊證》上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;不能在超出的商標和服務上使用,超出范圍的屬于假冒注冊商標罪。
(二)、商標注冊人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其組合;不得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名義、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;工商局會警告企業,責令整改,如不整改者由商標局撤銷該商標。
(三)、轉讓注冊商標的,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;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。
(四)、商標注冊人有使用注冊商標的義務。如果注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停止使用,該商標將可能被依法撤銷。
(五)、商標注冊人應防止其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。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通用名稱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。
(六)、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,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。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,由商標局公告。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。
(七)、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,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。